本招标项目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络信息中心ATM自助取款机设备入围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络信息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络信息中心ATM自助取款机设备入围项目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设备采购数量未定,各投标公司按设备单价进行报价,设备型号、配置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中的相符。
2.2 招标范围:包含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络信息中心ATM自助取款机设备入围单价及超出免费维保期后的设备维保报价;
2.2 招标采购设备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
2.4 交货期等:/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必须为原厂商或取得原厂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集成商;
3.3 投标人在2015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1个(投标人在2015年以来实施的类似项目(包含入围)案例 (附相应合同复印件或案例使用方开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必须有相关案例名称、案例使用方名称、案例时间、案例的具体金额);
3.4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并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3.5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3.6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3.7 本次招标 /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8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金融港B9栋一楼101室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金融港B9栋一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络信息中心和中工武大诚信工程顾问(湖北)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官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络信息中心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G座
联 系 人:李德建
电 话:027-871198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武大诚信工程顾问(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金融港B9栋
联 系 人:张静
电 话:027-81659938
| ID | 项目名称 | 委托人 | 代理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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