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麒麟油气合建站油站部分经营权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武汉蓝焰油气发展供应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招标人为 武汉蓝焰油气发展供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工武大诚信工程顾问(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麒麟油气合建站油站部分经营权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麒麟油气合建站油站部分经营权租赁项目;
项目地点:蓝焰油气公司麒麟路油气合建站位于武汉市汉阳区罗七路;
项目概况:该油气合建站占地面积二千余平方米,加油站共有加油机2台,加油枪8支,油罐4个,油站可免费提供站长室、收银室、更衣室各一间。加油站经营资质、手续齐全,各项设备设施、水、电、通讯均正常;
招标范围:麒麟油气合建站油站部分经营权租赁;
租赁期限:5年。
租赁价格底价:不低于120万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3.2 在武汉地区有分支机构,持续从事加油站投资管理经营3年或以上;
3.3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独立承担过一个油站经营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企业信誉良好,在武汉地区无违章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经营异常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经营,同时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功能;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01 月 10 日9:00至 2019 年 01 月 14 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金融港B9栋101室。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 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携带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盖上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金融港B9栋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工武大诚信工程顾问(湖北)有限公司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蓝焰油气发展供应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6号
联系人:瞿聪
电 话:027-858731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武大诚信工程顾问(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金融港B9栋一楼
联 系 人:张静
电 话:027-81659938
2019年01月09日
| ID | 项目名称 | 委托人 | 代理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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